本报讯 政府公报网站公布2018年修订的“新教育法规”,以预防和解决青少年怀孕的问题,新规由教育部部长提拉吉医师签署,自公布之日起180天内生效。
新规是在2016年颁布的预防和解决青少年怀孕法规中第4条和第6条进行修改。规定对于怀孕学生不得予以开除,可给予保留学籍待产,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性教育课程。
新“教育法规”中,第2条中的让各个类型的学校预防和解决青少年怀孕的问题,包括:
(1)从小学到中学的基础教育机构;
(2)职业学校、技术院校、高级技术院校、科技院校;
(3)高等教育机构。并根据第2条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和生活技能教育。
每个年龄段的孩子都应该学习性知识方面的内容,预防与他人不正当的性行为,掌握正确的性观念、性健康,了解社会文化对性的看法问题,有权了解生殖健康有关的资讯和内容。
第7条还规定让教育机构根据第2条改进,如有学生怀孕,禁止将其开除,可允许其转学,此外,教育机构应该保护和照顾怀孕的学生,如:允许其休学生育,灵活的让其接受教育等。不过,教育机构应该与怀孕学生的父母和孩子的父亲商量,帮助怀孕学生,并让社会理解这样的文化,教育机构也有权组织适当的活动让怀孕学生参与。
该通告末尾也说明使用这部法律的目的是预防和解决青少年怀孕的问题,各个类型的教育机构都应该根据条例规定严格执行。